圆桌对话·主题二丨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复杂商事诉讼法律业务机遇
2019-01-14 1353次浏览 分享到:

发布日期:2019/1/14

        圆桌对话环节主题二由广东国匠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葛向荣律师主持,圆桌对话嘉宾围绕“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复杂商事诉讼法律业务机遇 ”这一主题进行了探讨。



圆桌对话环节主题二主持人葛向荣律师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廖俊莲认为一方面,由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粤港澳大湾区正逐渐形成,势必带来增量甚至新型的法律服务业务,包括在合作投资、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海事海商等领域产生增量的法律服务业务,在技术合作与服务、金融创新、知识产权领域产生新型的法律服务业务,以及因粤港澳三地不同的税务制度而产生的税务方面法律服务业务。另一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核心理念是合作共赢、优势互补,该理念同样适用于区域内的法律服务业务。最后,逐步完善的粤港澳大湾区司法体制,为争议解决业务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和更好的争议解决途径。目前广东地区还设有最高院一巡以及广知、广互两个专门法院,粤港澳大湾区的仲裁解决机制也越来越完善和高端,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包括深圳国际仲裁院,广州仲裁委员会专门设立的金融仲裁院和知识产权仲裁院、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以及珠海仲裁委员会设立的珠海国际仲裁院等等。


 

     万科地产旗下广州市万溪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吕振云,则结合自己在法院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对法院金融审判的未来思路和方向进行了分析。吕总指出,随着信息科技的进步,大数据互通和共享将对金融审判产生重大影响,目前法院审判部门已经开始与金融监管部门建立信息数据互通渠道,信息数据互通将极大提高法院金融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也将导致金融审判的互联网化。互联网金融案件中的很多证据都是产生于互联网,比如微信、手机APP等等,这种类型的证据举证方式和法院采信标准也将发生变化。


 

   广州市南沙公证处主任雷杰峰从公证业务角度分享了业务机遇,雷主任介绍了南沙公证处的情况,他指出南沙自贸区公证处是广东省委省政府和广东省司法厅党委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重要抓手,同时也是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重要举措。合作制公证处是公证机构组织形式创新和公证体制改革最优选项,符合公证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和商事主体对美好法律服务需要。公证处与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等构成法律服务共同体,共同致力于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开放和深度融合发展,构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麦家荣律师行高级合伙人谢嘉乐律师一方面分享了香港律师与内地律师合作案件的体会,他表示非常愿意与内地律师合作,相互学习,共同办理案件。另一方面,针对内地案件面临的“执行难”问题,谢律师详细地讲解了内地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在香港认可和执行的条件和流程。

    

        顺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总经理顿海舟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分享了她对大湾区背景下商事诉讼法律业务机遇的看法。顿总认为,粤港澳大湾区为知识产权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基础。在中国还没有加入海牙协定之前,在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国企业可以借助在港澳的分支机构通过海牙定协定进行全球的外观设计专利的注册,省时省力,而且通过本地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就可以全球注册,对未来的维护和维权都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同时20181213日成立的顺德区顺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致力于打造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建立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平台,维权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平台,人才服务平台,其中维权服务平台将整合社会力量,募集维权基金,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维权提供成本支持,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杨晨和广东国匠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叶世康分别分享了经典案例,从民刑交叉案件切入,提出以刑事的角度办理部分复杂商事诉讼案件的观点,二位律师一致认为,部分复杂商事诉讼案件,如果仅从民事角度,很难得到解决,但是如果从刑事的角度入手,则往往可以取得化繁为简、柳暗花明的效果。

 

    最后,论坛圆桌主持人葛向荣律师表示,各位嘉宾在讨论中提出了诸多商事诉讼法律业务机遇,希望大家共同把握这些难得的机遇,将机遇转为成果,实实在在地帮助我们的客户解决法律问题,更好地为企业保驾护航,为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贡献一份力量。